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-幼兒安全信息通報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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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保障幼兒及幼兒園的信息安全,加強幼兒園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,特制定?本制度。

1.幼兒園應當按規定收集幼兒體檢資料,定期安排幼兒開展健康體檢,建立?幼兒的健康檔案,并將健康檔案納入學籍檔案管理。幼兒轉學的,幼兒園應當轉?接幼兒健康檔案。

2.幼兒新生入學或者離園三個月以上重新入園的,家長應當按照幼兒園要求?如實提供幼兒健康狀況的真實信息和近期的體檢資料。家長未提供的,幼兒園應 當做好溝通工作,督促家長提供。

3.如幼兒有特異體質、特定疾病或生理、心理狀況異常的,家長應當在幼兒?入學時告知幼兒園,如實填寫《新生健康情況申報表》, 以便幼兒園對該幼兒予?以特別關注和照顧。幼兒入學后,如班主任或其他教師發現幼兒存在特異體質、?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、心理狀況異常的,應當及時上報園長,書面告知家長,?并填寫進幼兒的健康檔案, 留存好相應的檔案和告知記錄。

4.幼兒園應當建立幼兒安全信息通報制度,及時記錄幼兒的入園、離園時間、?非正常缺席情況,以及身體和心理的異常狀況等關系幼兒安全的信息,并及時告 知家長。

5.如幼兒園作息時間發生變動的,班主任應及時將變動后的入園和離園時間?通過幼兒本人或家訪、 電訪等方式,及時告知幼兒監護人。

6.除幼兒的身份信息、健康信息等幼兒園必須掌握的信息外,幼兒園收集幼?兒其他個人信息的,應當由班主任書面告知幼兒家長,明確收集目的和用途,并?取得家長書面同意。家長不愿意提供的,班主任應耐心解釋收集原因、用途、不?提供可能產生的后果等。

7.除因法定事由以外,幼兒園及各教職工不得查閱幼兒的信件、日記、電子?郵件或者其他通訊內容。